加密货币在澳门不合法,因为澳门金融管理局已禁止金融机构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2017年9月,管理局发布通知,提醒澳门所有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和代币相关的活动的金融服务 (1)。比特币被归类为一种虚拟商品,它既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受监管的金融工具 (1)。
金融管理局认为虚拟商品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的风险 (1)。任何提供受监管金融服务的机构,如货币兑换、跨境资金转移,或为加密货币提供金融交易平台,均违反了《金融体系法》的相关规定 (1)。这种监管方法遵循了中国大陆当局实施的政策,后者明确禁止金融机构为代币和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1)。
"Bitcoin is a type of virtual commodity which is neither a legal tender nor a financial instrument subject to supervision. Any trading of these commodities involves considerable risks."
虽然加密货币仍然被禁止,但澳门正在开发自己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称为电子澳门元(e-MOP)或数字澳门元 (2)。2024年12月,金融管理局发布了一份白皮书,指出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的出现加速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开发步伐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的支持下,澳门制定了分三步实施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计划,尽管截至2024年12月仅完成了第一步 (2)。
Source:
https://www.gov.mo/en/news/74177/
https://cbdctracker.hrf.org/currency/macao
最后更新: 19-10-2025 免责声明: 本文不提供法律建议。如果您需要法律建议,请直接联系律师。